2016年12月1日 星期四

添亂



如統計資料,自己與周遭認識的40歲以上族群都反同婚,都是,尊重你的選擇 (是的,天要下雨娘要嫁我管不了),但不表示我支持。



這段期間看到的挺同言論總是鬼打牆的說,要平等,相愛的兩人就有權利結婚 ,反同者提出的論述有一拖拉庫,政界顧慮的是選票,演藝圈的一來是同志多二來討好粉絲所以就想,婚姻的目的為何?  得到親友祝福 (真的相愛沒有祝福我也過得下去),合法共同生活,傳宗接代,家庭組織裡的責任義務,還有財產分配權,以及善終。也就是名份,女方最在乎這個了。那這樣,婚後也能與公婆同住? 雖然現在願意的女性很少了,但婚姻兩字在亞洲家庭可不只是兩個人的關係,同婚後,就也要參與家族活動,那會怎麼參與面對? 所以就需要一個法案逼迫眾親友認同? 逼迫兩字可能過了些,但讓別人不舒服混亂視聽卻是真的。若又批是歧視,這世界最不缺的就是這個,單身都會被歧視了,何況男男女女的婚姻,若無法面對自己跟別人不一樣,光靠法案就也不可能獲得自我肯定啦! 



PS1
其實在過去的認知裡,同志的男方必須付出很多才能求得另一半,而那多半是金錢物質的供應與比正常男性更多的細膩與體貼,不這樣沒人要跟,尤其外貌出色的 (有別的可選為何要選你的意思),大概因為這樣才會常在街上常看到一些不協調的組合吧。另一原因可能如電影羅馬慾樂園描述的,那才讓人恍然大悟! 

PS2
若不收養只將貓狗當孩子養,問題就會少一些,教養孩子沒想像的簡單,不要再為社會添亂了!(詢問一個生有四個孩子的年輕媽媽對這事件看法,她也像其他支持者說的,兩個相愛的人也有權利結婚[洗腦句],但提到她認識一對男男,說將來領養小孩後要叫哪個爸爸哪個媽媽時,對方說都行。)

PS3
原本不在意那族群的,但越吵越烈就讓人反感。

PS4
我有偏見的自由。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