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1日 星期六

惡夢






有人將 maggie 送去動物收容所,我急著去找,收容裡竟是將所有狗狗關在黑暗的地下室,
我一直喊 Maggie....Maggie....Maggie....卻不見她身影,然後有人說好像是被帶走了,
但非經認養程序沒登記是誰什麼地址,我急哭了,生氣他們怎麼可以那麼隨便....(晶片上有我資料)

然後夢醒了。



在新達港停車場看見一隻流浪德國狼犬,男生,很瘦,毛髮粗暗有些稀疏,也有點髒,尾巴垂垂的。
雖然這一帶有餐廳有小販,但他看來是有一餐沒一餐,還吃了不少人類的苦。

買完東西回停車場又見他在前方晃著,我對他喊「狗狗」,他回頭看我。
大概是聽得懂吧,就像在路上叫「喵咪」,貓咪們也會轉頭那樣。
將兩條炸柳葉魚放地上,雖然不知他吃不吃,但我手裡的食物只有海鮮。
上車後,見他又晃到前方停車格,下車看剛剛放魚的地方,吃掉了。
於是再放四條魚,和四球大樹花枝丸,他都吃了,不安的邊吃邊轉頭看四周來往的人與車輛。

能作的只有這樣,這時突然很想家裡的狗。


狗狗是很愛乾淨的,但如果你很忙沒空幫他們洗澡,他們不會怪你,
若你窮得在他們生病時無法送醫,也不會怨你。
吃好吃壞都不差那一口飯,但若因為厭了膩了而將他們遺棄,
就會讓他們在惡夢中惦記著你地死去。


不喜歡聽到有人說「人都救不完了,還救狗」,也很討厭有人說,不過就”經些”(畜牲)嘛!
會有那麼多被遺棄的貓狗,就是因為這些人。

對一個人好,他有可能在你背後插一刀,但給狗一口飯吃,他們是一輩子挺你。
不要再說,因為狗只認得食物,
會說這種話的人,低階的連當狗都不配,
萬一哪天有苦難時當然也不值得救了!(再踹一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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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