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日 星期五

打電話報警





        在美東的第二間租屋:門牌38號裡的我




因為從小的認知與經驗

相信佔我便宜或傷害我的人終有一天會被老天爺懲罰

所以自己遇到不公或惡意傷害時不算是個100%會反擊或私自報仇的人

在萬不可忍及合法合理的情況下

一定以司法途徑解決問題

但人生第一次的報警經驗卻是發生在美的求學期間

而且因為美國警察的效率及態度太好

還意猶未盡的連續兩次報警

雖然那兩次在很多人來說

可能是雞毛蒜皮的事....



       38號租屋前的雪景



剛搬到美東第一間租屋的一個月後

便在家門遇上一個怪老杯鄰居

初來乍到的(這四字果真好用)在人生地不熟孤苦無依

而且公寓管理員推說可能是我讓那老杯想起了他年輕時的越戰愛情的情況下

原本我在附近看好一處公寓要立刻搬家的

後來管理員才又同意我從門牌131號搬到門前沒有停車場的38號屋



 38號租屋門前的雪景

沒想到花了一千多塊美金請搬家公司將我所有家當搬到38號租屋後

那老杯又跟過來了

這次他改站在我落地窗前的路口轉角處往窗內盯

害我又不敢拉開窗簾

一位土耳其女同學告訴我這種事應該報警才對

於是我撥了電話

不到5分鐘一位女警就來了

作完申訴筆錄後

她先到管理辦公室了解情況

然後就到那老杯的租屋找他談.....


「那老人腦筋有點問題」她用食指敲敲腦袋說

並說她已提出警告

他以後不會再來干擾我了

(我知道當時在美國是有一條stucking罪的)






         38號租屋門前的冰柱



即使如此

還是將原本自己作的粉紅落地窗簾及蕾絲隔層都換掉了(也許是它惹的禍?)

重新買布再作一份來掛



        38號租屋前的積雪及膝



為了四季分明的美景而搬到東北

每個月付那麼高的房屋租金

怎能就因為一個腦袋有問題的老人給犧牲了



 暴風雪後恢復上班上課的第一件事:除雪 (沒經驗,不知雪一停趁積雪鬆散就得趕緊除雪,否則....)

東北的生活水平及物價消費較高

要不是因為被煞到


也許不會租這樣的環境





 夏天的38號租屋前



第二次報警

則是因為38號房樓下鄰居的音樂太大聲



 春天的38號租屋前:我家門前有櫻花



因為不喜歡看書時周圍有人

而且又喜歡邊吃邊喝邊看書

除非是找資料或小組討論

不然我是不上圖書館的



 38號租屋附近鄰居的狗




那一次被音樂吵得不能看書而怒火攻心時

起先我是拿起榔頭敲地板表示抗議

但樓下鄰居卻不為所動

我越敲越猛

他竟然音樂越開越大聲



原來他自信周遭住戶都上班去了沒人會抗議

而我又是他以為逆來順受的亞洲人嗎(中國人除外)



         公寓前山坡上的楓樹



吵我一天也就算了

第二天他依然故我

xxx害我不能在家看書

搞不好我像肖ㄟ一樣的將地板都敲破洞了他也不理

而我還得賠償房屋損壞費用咧


打電話叫警察來!



38號租屋



才掛完電話兩三分鐘管區警察就到了

這次來了個年輕的壯漢

一樣填寫記錄後他便下樓去跟鄰居談後

才還我一個寧靜


沒多久

樓下鄰居便搬走了






 38號租屋內:起居間

經驗告訴我

在美國那種地方

不自己爭取權益是會被瞧不起的

會被以為是可欺負的

就像到超市買東西

結帳櫃台人員若態度惡劣或將我買的東西亂丟進牛皮紙袋內

我會要他請經理出來






 38號租屋:租屋不附窗簾,百葉窗及窗簾都得自備



這一招非常好用

連去剪頭髮遇到有歧視眼光的

我也會讓他當場難堪然後在眾人面前直跟我說抱歉

(當然是因為回家哭了好久後才終於鼓起勇氣回頭去嗆的)



         38號租屋:為了方便吃喝,餐桌變成書桌,書桌則只是電腦桌.... 




後來也終於明白

不管到哪裡

如果連自己都不懂得尊重自己權益

別人一定也不尊重你



 Google地球上的’我在美東的家'




 話說回來

在台灣我也知道有事可以找人民褓姆警察幫忙解決問題

有一次早上出門前

因為鄰居的夜宿訪客將車子擋在家門口害我”很難”將車開出門

在按了好久響徹雲霄的喇叭都沒人願意來將車移走時

我又打電話報警了

結果還是他XX的

看到警察來了才願意下樓移車

最後在他移車而我’裝柔弱’的情形下

還是帥帥的警察幫我將車子開出門的

因此

  我對台灣警察處理申訴的態度印象也不錯~




6 則留言:

takuya2 提到...

我在日本只有報警過一次
因爲有怪北北偷看我洗澡 被當場抓到
警察只是被通知來帶走他

後來又發現有人躲在我以前的家的窗口後面 應該也是準備要偷看
只是被他逃走了
報警 警察也說很難抓到 不知道是誰
只是說每天來巡邏多一些

完全沒有效果 色狼才不會等警察白天巡邏時後來

最後我們搬家了才安心


你在美國的房子好大好美哦

版主 提到...

剛到美國時住在地面樓的房子也遇過一個偷窺的變態
當時我站在客廳與臥室間的通道上挖鼻孔(大概也壞了形象)
一轉身就看到貼在玻璃窗上的黑影(隔著拉開的百葉窗)
猛一嚇我跑去看
是個住同棟公寓的博士班台灣男生
他故意將車靠在我的窗外洗車(拜託...窗外沒有水龍頭好嗎)
被我發現後他可是一臉通紅的拿著抹布猛擦車
之後我跟住同棟的一個太太講這件事
靠....竟然因為都是台灣人而不能怎樣
從此便深刻體會知人知面不知心、變態也無關學歷
往後租屋也一定要租二樓的了

那房子確實不小,客廳上方有個小天窗
廚房也好可愛,因為我會常常變換家具擺設位置
所以擺餐桌的地方其實並非餐廳所在
重點是我好喜歡起居間的那一大片紅磚牆喔

May 提到...

真羨慕......過個幾年,就看我到時有沒有
勇氣、膽量去實現我的「遊學夢」,計畫要
住個六個月左右~

不過要向「老闆」請六個月「長假」,應該
不是很容易,但我已想好最後的手段 :
不給假,我就辭職不「幹」了!!!

版主 提到...

如果老闆真的"給假"的話
希望妳不會考慮英國...那個國家的天空太陰霾了不適合久留
也不要考慮澳洲或紐西蘭...那...剩下的就美國了
只是千萬不要去"呆勿馬A通"的城市喔...比如說LA...
但又沒幾個人能像我那樣光憑著熱情與傻膽硬闖
所以適合妳的搞不好就加拿大溫哥華了...萬一有事至少還有熟人可找
何況那裡我也還沒去過,到時去找妳玩就能住免費了
(哈哈...我的如意算盤)

虹荳秉 提到...

台灣也是這一陣子警察才比較熱血的,以前才懶得理你咧...

這種房子和環境,我愛..

版主 提到...

認真說來,這還得感謝阿扁,
不然以前那些吃公糧的,真是誰理你啊